各部门:
2008年度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在正式开始,此次申报分重点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,请各部门积极组织老师申报。为便于各位老师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要求:
1、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。
2、重点项目申报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。
3、所有已获准校外立项的科研项目、已有校基金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申报本次校基金。
4、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校基金项目,且只能作为其它一个校基金项目组成员,教研项目不列入本次校基金申报工作。
5、申报项目应具有重要科学意义,瞄准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基础研究项目,或具有重要应用前景,围绕我校学科发展特点的相关研究课题。
6、项目内容应创新性强,学术思想新颖,立论依据充分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内容具体,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、可行,可获得新的科学发展或取得重要进展。
7、项目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。
二、资助经费标准:
青年培育基金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,研究年限为1-2年。
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,研究期限为2-3年。
三、申报材料:
纸质申请书(A4纸打印,左侧双钉装订)一式2份及电子版。
申请书见附件。
四、截止日期:
2008年6月30日
为顺利完成我校2008年度校基金申报工作,请申报项目的老师务必在截止时间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科技处。
联系人:彭志远 87495130 9519
李炜巍 87181356 9730
科技处
2008/6/13